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第1批退稅款將於本(101)年7月31日起撥入民眾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或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此批退稅案件是使用網路申報、 稅額試算網路及電話語音回復確認,及5月10日前以人工、二維申報書或試算稅額退稅確認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妥申報或書面回復確認手續之案件。國稅局只有以上述2種方式處理民眾的退稅款,並沒有「使用自動櫃員機(ATM)」這樣的退稅方式,請民眾提高警覺,以免受騙。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疑問,可撥該分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稅法規定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稅還不會加徵滯納金,為使民眾更輕鬆便利的繳納稅款,已開放逾期2天內,仍可擁有多種管道可以繳納,包括到超商,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ATM自動櫃員機等多元化繳稅方式,截止時間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
  該局舉例說明,101年5月應申報100年度所得稅,繳納期間自101年5月1日至101年5月31日止,自5月1日至6月2日24時之前,民眾都可以透過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自動櫃員機等方式繳納稅款。另稅額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尚可持附條碼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凡是符合以下申報方式者,均列入101年7月31日第1批優先退稅:
  一、利用網路申報。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試辦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以來,財政部持續以環保及便民的思維推動各項措施,自3月1日起推出手機條碼供民眾下載列印,民眾只需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上的申請專區,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約10秒內即可於手機收到驗證碼簡訊,於該整合服務平台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後即可自行列印出一組專屬該手機號碼之條碼,作為共通性載具於各試辦點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民眾可於整合服務平台透過手機號碼及驗證碼查詢電子發票號碼及消費明細。統一發票開獎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會自動幫消費者對獎並以用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訊息,減少民眾逐張對獎的時間。
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電子發票相關資訊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www.einvoice.nat.gov.tw。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於今(101)年5月1日開始,為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提供納稅義務人稅額試算服務,提升政府施政效能,提醒您除原有適用範圍外,納稅義務人99年度若有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但100年度查無房屋交易資料者,亦納入適用。

一、作業程序: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稅局於日前寄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補徵案件之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訂於本(101)年26日至215日開徵,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可於繳納期限截止日前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也可使用自動櫃員機(ATM)、網際網路(晶片金額卡)、信用卡等方式繳稅,若係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民眾如對核定內容有疑問,可向所屬國稅局查詢或辦理更正,或撥該分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99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核定退稅案件自本(101)年116日起退稅,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若有指定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退稅者,國稅局已於當日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的帳戶,其餘則採用寄發退稅憑單的方式處理。收到退稅憑單的民眾,請記得在315日前至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款。對於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應退稅金額與核定退稅金額不符案件,國稅局亦同時寄送核定通知書,納稅義務人如對核定內容有任何疑問,可撥該分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個人因執行職務而死亡,其遺族依法領取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免納綜合所得稅;如非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其遺族依法一次領取總額,則應與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退職所得合計,其領取總額超過定額免稅之金額部分屬變動所得性質,遺族應就該減除定額免稅後餘額的半數申報其他所得課稅(即所得人為領取撫卹金的遺族,非死亡人)。至於領取死亡人的喪葬費用,核屬死亡人遺留的權利,應併入死亡人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不必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舉例說明,甲君於100年1月5日因病死亡,其於公司任職年資為15年,甲君配偶於100年1月20日領取該公司一次給付之撫卹金4,500,000元及喪葬費300,000元,應稅所得計算如下: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99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00年10月31日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或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自100年10月31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請受退稅人在期限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國稅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採退稅憑單需向金融機構辦理取款等待時間,既安全便利,又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的時間。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軍教薪資所得自何時開始課稅?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有關現役軍人薪餉及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薪資免納所得稅之規定,業經修法刪除,並公布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上開軍教人員所屬單位自101年1月起給付上開人員薪資所得時,其扣繳義務人應辦理扣繳,軍教人員則自102年5月起應辦理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二、什麼是薪資所得?
薪資所得就是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的各種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各種補助費和其他的給與(如車馬費等),但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另外,私立學校教職員由薪資中依規定代扣之退撫儲金亦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三、加班費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
  1. 個人為雇主的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的加班費不超過標準的話,可免納所得稅;但加班費超過規定標準的話,超過部分要列入薪資所得,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
  2. 如果是不管有沒有加班或加班時數多少,一律按月定額給加班費的話,是屬於津貼的性質,應併同薪資所得扣繳稅款,不得適用免稅的規定。
四、 加班費免納所得稅標準如何?
這個問題分3點來說明:
  1. 機關團體員工,依政府規定標準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
  2. 公私營事業員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和第32條規定的限度內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不分男工女工,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3. 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的目的,在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支領的加班費,金額如果符合前面規定標準範圍以內,免納所得稅,加班時數,可以不計入「每月平日延長之工作總時數」內計算。例如一位男工如果在一個月內正常工作天中已加班49小時,46小時的部分依規定可以免稅,另外超過的3小時加班費則要併入薪資所得課稅,如果在國定假日又加班了8小時,只要他所領的加班費符合勞基法的標準,這8小時的加班費仍然免稅。
五、軍教人員之子女,是否可由他人列報為扶養親屬?
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中、國小的教職員等,因其薪資所得自101年1月1日起已取消免稅,所以,其子女自101年起可以讓別人申報為扶養親屬。
六、誰是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是指在給付所得時,應負責扣繳所得稅,並依規定期限按實填報扣繳憑單的人。各扣繳單位的扣繳義務人如下:薪資、利息、租金、佣金、權利金、執行業務報酬、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其扣繳義務人為機關、團體、學校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事業負責人、破產財團之破產管理人及執行業務者。
七、 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1. 扣繳義務人給付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 183 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其薪資扣繳方式如下:
    (1) 可按照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的 規定扣繳,或按照全月給付總額扣繳 5%,由納稅義務人選擇一種辦理;每月薪資如採分次發放者,應按全月給付數額之合計數計算扣繳稅額,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popiyuany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